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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天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天元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0 作者: 来源: 字体[ ]

株天食安委发〔20171

 

株洲市天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7年天元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天元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株洲市天元区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7年3月16日


2017年天元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2017年,天元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坚持“1113”工作思路,践行“四个最严”,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确保辖区内不发生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一、深化食品安全体制机制改革

1、按照国务院、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体制机制改革,按照“提升效能”的要求强化乡镇和村级食品安全管理权责,明确基层政府的责任,强化基层监督执法力量,合理配备和充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在推进网格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实现社会共治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夯实基础。

二、围绕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

2、加大重点领域整治。一是加大对食品小作坊的监管力度。加强对制售分离、现场制售等食品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指导小作坊按要求整改、依法规生产。针对豆制品类小作坊要鼓励支持其改进生产经营条件,进入园区规范化生产。二是加大对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流通类、餐饮类食品摊贩的监督管理,引导摊贩规范经营。同时,要以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开展“放心肉菜”等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提升行业水平。

3、改善重点场所环境。一是开展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加大对农副产品、畜禽水产品的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涉及违禁药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杜绝问题产品流入市场;不断完善农贸市场硬件环境;规范日常监管,督促业主认真履职。二是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内应外合、齐头并进”的原则开展整治,对内全面检查学校食堂,深入排查隐患,落实责任追究,督促学校食堂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外全面整顿校内及周边食品经营店,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者,严查销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确保学校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三是开展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整治。深化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整治,督促施工企业进一步增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进一步提高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4、加快建设快检体系。一是重点推进农贸市场、超市等食品快检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服务,基本实现辖区农贸市场、超市快检全覆盖。二是加速推进食用农产品示范基地的快检体系建设,着力扶持几家农产品龙头企业,以快检体系建设为核心,创立品牌效应。为食用农产品订立行业准入门槛,形成行业自律准则。逐步建成从生产到流通全方位覆盖的检验检测体系。

三、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动

5要建立健全飞行检查、抽检抽验、信访举报等重大问题案源线索互通共享机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办力度。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动掺假使假行为入刑,配合司法机关做好涉案产品检验、控制、追溯等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稽查打假。重点严查无证经营、挂靠走票、货账票款不一致、非法添加、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制假售假、互联网违法犯罪、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重点严查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加大对违法违规自然人的惩戒。保持打假治劣的高压态势,做到监管高频次、处罚高限度、事故零容忍。努力在解决热点难点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提高监管能力水平上取得新成效,切实保障好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四、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6、狠抓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建立健全新闻和预警信息发布制度,加强对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论引导。积极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食品安全宣传氛围,将宣传触角延伸至基层,示范引导生产经营企业向好看齐。巩固传统媒体宣传阵地,继续做好“四专”,即主流媒体有专刊、广播电视有专栏、互联网站有专页、社区宣传有专窗。大力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不断完善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公益广告等宣传平台,进一步适应新的形势需求。

7、强化食品安全培训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新食品安全法,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教育培训工作。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者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建立常态机制,纳入考核范围,确保教育培训时间每人每年不少于40小时。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相关课程。稳步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基本常识、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企业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8、健全食品安全监督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举报投诉途径的知晓率,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简化核定、兑奖程序,真正实现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人性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新闻媒体、食品安全义务监督员、消费者协会、食品行业协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团体的监督作用,引导社会各方共同维护食品安全。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志愿者的资源优势,提高公众食品安全自我保护能力和维权意识,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

五、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考核工作

9、落实重点工作。扎实开展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活动。确立食用农产品为食品安全监管重点环节,狠抓农产品质量安全,把好源头关;同时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加强产地环境治理,规范生产经营,严格消费监管,真正做到“产”“管”结合,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扎实推进区政府年度重点工程和为民办实事项目,科学谋划、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指标,确保工作有成效,群众得实惠。

10、规范日常监管。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主动作为,健全常态巡查制度,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扩大市场巡查范围,提升监督抽查和执法抽检频次,深入排查食品安全各环节的隐患。对发现的问题,务必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惩处,增强对犯罪分子的威慑力,真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要深入推进“网格化”监管,提高监管服务效能。

11、强化考评考核。依据部门职责和实际工作任务量科学设置考核项目和得分权重,不断优化考核细则,引导部门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不断充实考核内容,特别是要将创建“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纳入考核范畴并作出严格要求。以《天元区2017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评细则》为依据,创新考核方式,扩大“明查暗访”范围,认真履行考评考核职能,客观评定、科学运用,进一步增强公信力。

六、强化风险监测应急处置能力

12、提升风险监测水平。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省、市卫生部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并实施《2017年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将粮食、蔬菜、肉、乳、婴幼儿食品、非法添加物、腊制品、豆腐、米粉等品种作为重点纳入监测计划,充实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优化完善数据共享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和实际效果,进一步强化监测手段,加强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和事故处置提供科学依据。

13、提升抽检检测质量。各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省、市、区要求,积极开展样品抽检工作,及时客观上报检测数据。抽检范围要锁定在风险监测反映问题较多的产品和群众日常消费的大宗商品上。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商品要及时向上级业务部门报告,避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14、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天元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细化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各环节应急处置能力。

七、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15、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和市纪委全会精神,严格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九条规定,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措施。严格按照转“四风”的要求,依法行政,规范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