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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1-17 来源: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事项名称: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试行)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上报件
许可对象:法人
许可依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国发[2016]7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5]82号);《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05]36号);《中共株洲市委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园发展升级的若干意见》(株发〔2013〕4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放部分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株政办发〔2015〕101号);
是否收费:否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许可数量:无限制
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株洲市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项目(向国家、省争取资金项目及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项目除外;产业园区工业项目由招商局审批)、区级平台公司经营性项目;
许可程序:一、受理(1个工作日);二、初审(1个工作日);三、复审(1个工作日);四、决定(1个工作日);五、办结告知(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天元区发展和发展改革局办公室:0731-28665241
窗口地点: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北1号高新大厦附楼一楼8107天元区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中心
交通到达线路:乘59路至天元区政府站下
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冬季下午14:30-18:00)
业务咨询电话:0731-28665803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宸毓 0731-28665803
单位网址:
相关材料:
(1)向发改局提交的立项申请(3份)
(2)用地预审意见(限新增用地项目)或国土证、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选址意见书及蓝线图
(4)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社会投资民用建筑不再做环评文件审批,社会投资生产性项目需委托单项环评)
(5)水土保持方案批复(一次性开挖动土面积超过50亩的项目)
(6)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其他资料(如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应出具相应行业主管部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