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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11-17 来源:易珊 作者: 字体[大 中 小]
近日,我省新出台了《湖南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天元区人社局就业部门在做好企业帮扶年相关服务的同时,为区内企业及时了解新政策,享受新政策提供了相应的解读和宣传。
此次出台的新政策相比以前的有关政策,主要的变化是扩大了创业担保贷对象的范围。具体来说,是由以前的四类人员增加至目前的九类人员,新增了就业困难人员如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对高校毕业生的申请条件也有所放宽,由以前的毕业两年内的大中专毕业生放宽至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并且新增了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归国人员。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在所有人员类别中,把女性纳入了重点范围并给予政策支持,这一变化充分体现了新政策的导向性以及新政策对企业发展的关注。同时个人自主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为10万元,合伙经营最高额度50万元,小微企业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我市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实行贴息政策,在贴息政策上对于贫困地区(茶陵县、炎陵县)给予全额贴息,其他地区个人、合伙创业第一年给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小微企业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小微企业,贷款无逾期还清后满5年才能再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再次申请吸纳就业人员补贴时不得与之前申请补贴的吸纳就业人员重复。